我写情史 终成废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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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标题不是我想的】弃置多年的双人三十题 @吃兔人 兔兔你是不是不爱我了!!!

【本章 完全偏离 原版童话】【请勿当真谢谢】【不要把它当成睡前故事讲给自家孩子听】

以及,要开学了,有一些话,在本章最后跟大家说.....

02、长鼻子【辰兴】

那是一座城。终年阳光温和,风调雨顺。

这里鲜花盛开,碧绿的藤蔓爬满了人们简陋的墙壁,于是再贫穷的人家都拥有一处好看的住所。

人们知道城里的这一切都是一位女巫给予他们的。这是一个很公平的女巫——

“你们每五十年,都要把一个初生的漂亮小男孩当做祭品献给我——我并不会夺走他的生命,但是他一辈子都不能彻底爱上别人,否则他的身体就会渐渐的变成木头。只要这样,我就会庇佑这座城。”

很公平吧。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。

为了这座城而成为祭品的人,会和家人一起住在一所大城堡里。他会与外界隔绝,像高塔里的长发公主一样被保护起来。人们称他“匹诺曹”。

这一次的匹诺曹,已成为了一名英俊好看的少年。他有乌黑柔软的头发,高挺的鼻梁,温和清澈、兔子一样可爱的眼睛,果冻一样粉嫩的嘟起的嘴唇,还有一对儿深深陷进脸颊的小酒窝。城里的人们无一不赞叹他的美貌,可是没有人会爱上他。

没有人会爱他,因为他们知道无论付出多少,都不能得到他回报的爱。

 

匹诺曹生命的前十五年,就是在石头做的城堡里独自度过的。就连他的父母也不愿意多见见他——因为每次见到他,母亲都止不住自己的眼泪。“这是多残酷的折磨啊。”她说。

每天面对着阳光与青苔,注视着窗外街道上熙攘的人群,看五颜六色的漂亮房子里走出来穿着各式各样衣服的人们。这是这位匹诺曹对于时光的消遣。

他其实并没有完全与世隔绝——他有一名年迈的老师,是一位和善的婆婆。

婆婆教他读书写字,教他折纸种花,给他带来洁白的羽毛笔和层叠的信纸,告诉他城里最近的风行。

“你要学着做木工吗?”婆婆这次为他带来的是形态颜色不同的木块和雕刻刀,“雕刻小木人和别的东西,这是现在的少年少女们都爱做的事。”

他不知道该雕刻什么好。窗台上迎风摇曳的风信子?还偶然在花园里现身的白兔?

木块在他手下被削得不成样子,越来越小,然后消失了。

他也有过朦朦胧胧的青春期,也曾开口发问,但是母亲狠狠地抱住他,眼泪砸到他脸上,让他不敢说话。

于是他探求的青春,摸索不透的所谓情啊爱啊,全部只能翻阅书本,然后把疑问写在纸上,躲过他人的质问,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想。

那天空气凉爽,有微微扬起的风和尘。他坐在窗前,无聊又烦闷。羽毛笔的顶端在风里颤抖,墨水被吹起微小的涟漪。

他看着自己写得密密麻麻的纸,把它折成纸飞机,猛地从窗口扔了出去。看着它渐渐飞远,低落,掉在某家门前。

一个少年捡起了它,疑惑地抬头寻找,隔着人潮、大街与城堡石墙,最终和匹诺曹四目相对。

匹诺曹的心里猛地一颤,慌乱地关上了窗户。

木质的枝与根,悄悄地冒出了头,发芽了。

 

婆婆为他带来一封信,他惊奇地拆开,落款是男孩子的名字,字迹整齐里透着些尖利。

“致:石头城堡里的匹诺曹”

这是他收到的第一封信啊。他的手指不自觉地颤动,把信纸轻轻捏在手里。

他渐渐意识到,这个男孩,就是捡到了他纸飞机的那个人。

“可以等你的回信吗?  金钟大”

金钟大。他在心里默念着,忽然抬起头,满脸希冀地看着婆婆。“我可以回信给他吗?请帮我带去吧!”

婆婆愣了一下,慈祥的脸上有两分为难,最终还是同意了:“好吧,如果你在这里面,实在是无聊的话。”

他兴奋地扑到桌上写回信,羽毛笔尖上淌下的黑色墨水印在浅紫色的信纸上,留下清秀稚气的字迹。

他快要十六岁了,就要成人了,而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外界同龄人的接触。

他小心翼翼搁下笔,看着写了满满一张信纸稀奇古怪的问题,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,在最后写上自己的名字。

他的目光再一次,落在不远处那所小屋门前。

 

他收到了回信,金钟大说自己比他小,所以称呼他兴兴哥。

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,一封信之间得不到解决,金钟大花了半张纸的笔墨向他陈述外面的世界。

他感到有奇异的不明感受渐渐在心底攀升,把带有外界阳光暖融融温度的信纸保存起来,翻来覆去地看。

金钟大有时会跑到他窗前的街上,冲他挥手。借着阳光,他看清了这个少年,暖棕色的头发,猫咪似的翘起的嘴唇,具有特色的高颧骨,微微撇下的八字眉让他显得慵懒。

匹诺曹撑在窗台,努力探出去想听清金钟大一开一合的唇间说的是什么,那人双手拢起,大声喊着他“兴兴哥”。

他的声音像远处钟楼上整点敲响的钟鸣,带有令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力。

终于看清了他的面容,闲暇时手下的刻刀就不自觉地在木块上刻画他。小木雕的发梢被细细吹过,飘起微小的木屑,显露出温柔的纹路和小木雕栩栩如生的面容。

金钟大知道他会刻小木雕这件事后,缠着他刻一个给自己。

“兴兴哥刻一个像自己的小木雕送给我吧,要像一点哦,这样我才能彻底看清楚你呢”

他想了很久,刻了很多个小木雕,最后选了一个捧着脸颊笑出酒窝儿的送给他。

 

他们的通信持续了很久。一年,两年,日子就这样在无数次的期盼和欣喜的轮回反复中在纸笔间流逝。

他的等待为他带来的是欢笑和日复一日累积的悸动,潮水般流泻,让他呼吸急促,脸颊泛红。

但是他并不知道这种感情是什么。

他懂得欢欣,失落,懂得其他任何情绪,唯独这种感觉,无法言喻,时而郁郁沉重,时而轻快飘逸。

这是什么呢?

他边想着,边展开金钟大的信。

“兴兴哥,我好像,喜欢上了一个女生诶”

喜...欢?

匹诺曹愣住了。

可是什么是喜欢呢?这是怎样一种心情呢?

“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我会心跳加速,感觉脸上在发烫,好像连说话都会结结巴巴的......啊,很丢脸吧?但是就算这样,我还是会想她。”

“兴兴哥,可以理解我的吧?我真的很喜欢她,想去告诉她......”

喜欢?
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我,喜欢你。

当这样稚嫩而无害的种子随着深浅不一的字迹落在他心上,当他明白了自己的感情叫做喜欢,他就将成为真正的祭品,坐在窗前生根发芽。面前的桌上放着他整整齐齐的信纸和心爱的小木雕。

 

我在,渐渐的,变成木头。从脚下,僵直感一点点升上来

曾经听过真正的匹诺曹的故事。

那是一个木头孩子,一旦说谎,他的鼻子就会变长,但同时他也会忘记所有的不快,顶着他长长的鼻子跳起舞来。

“可是,我一点也......不喜欢你呀。”

 

金钟大好久都没有收到匹诺曹的信了。

他有一点失落,但只是一点点。因为他要和心爱的女孩订婚啦,芳香的花瓣会铺满城街,伴随着人们的欢呼和祝福,他会为那个幸福的女孩子带上鲜花做的手链和宝石做的戒指。

“相恋的新人啊,你们即将成为彼此生命里的唯一......”

神父慈祥的微笑让这对年轻的新人不好意思地垂下头。

“珍惜、爱护,并永远的仰慕——因为他是你生命里的唯一。”

 

他十八岁,成年了,在这座城里是可以成为一位丈夫的年纪了。想到一年之前断了联系的匹诺曹,没由来的,想去看看他。

那座沐浴在阳光下,潮湿阴冷的石头城堡,一楼坐着满面愁容的父亲和泣不成声的母亲。

“你找他吗......?一年之前...这孩子就......”

一下子,金钟大的心被揪起来了。

顺着爬满藤蔓绿叶的石阶走上去,房门被推开时发出轻轻的吱呀声。

微风吹进敞开的窗户,撩起窗帘,拂过桌上小巧的木雕。

金钟大一眼就能看出来,刻的是自己,十五岁时那个唇角上翘的少年。

而他的木头孩子匹诺曹,坐在桌前,曾经黑白分明的眼睛凝望着不远处那所房子。木质的皮肤干燥却不粗糙,把他永远定格在十七岁的最后一封信里。

这是多么巧夺天工的细腻的雕刻艺术啊——连匹诺曹的睫毛,也根根分明;连冻结的眼泪,也欲落不落;连他最后微笑的表情,那一对漂亮的酒窝儿,也刻画入微。

他交握的十指下压着随风颤动的纸飞机,淡紫色的信纸没有受到丝毫侵染。

小心翼翼抽出,打开。

“致:一定会幸福的 金钟大”

“我喜欢你。”

落款是石头城堡里的匹诺曹——张艺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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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啦寒假的所有更文,到这一篇结束,接下来开学啦,初三第二学期......很烦,很忙。更文会有,随缘【佛系少女】

我努力,我努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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